关于浦(2016)浦字不动产证明第140334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灭失(遗失)声明
本人(单位) 苏义豪不慎将坐落在耀华路579弄88号102室,证号为浦(2016)浦字不动产证明第14033469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。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登记证明。根据《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,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。
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:南泉北路201号1803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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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王桂英 联系电话:58793287
声明人:苏义豪
2018年08月0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