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局召开2013年上海市地区规划师委任暨工作启动会
2013-03-29 信息来源:规划和国土资源情况
日前,市局召开2013年上海市地区规划师委任暨工作启动会,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肖征忠主持,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冯经明,副局长徐毅松出席会议。参加会议的有相关区县规土局、管委会、相关局属单位、市局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内首批地区规划师。
会上,徐毅松副局长通报了深化推进地区规划师工作的实施意见。肖征忠副书记宣读了2013年委任地区规划师名单,局领导为地区规划师颁发了委任证书。地区规划师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。
冯经明局长在会上就如何推进地区规划师制度实施提出要求,他指出:
一、地区规划师工作是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的探索,同时也是拓宽青年干部培养和选拔平台的探索。
08年机构改革后,控详规划管理制定了三步走的目标,已走完前两步。2013年,要在实现控详规划基本覆盖的前提下,重点在第三步提高规划质量上下功夫。地区规划师制度就是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的重要途径。通过地区规划师全过程参与重点项目规划的编制、审批工作,发挥上下联动作用,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可操作性。另一方面,地区规划师制度是培养青年干部的重要抓手。通过在重点项目一线的实践锻炼,可以提高青年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二、地区规划师要敢于探索、善于探索、不辱使命、不负众望。
地区规划师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四条原则、三项职能、三个环节。在总体要求上要把握好“全融合、不增设、不交叉、相对独立”四条原则;在工作职责上把握好“行政沟通、技术咨询、公众协调”三个重点;在工作流程上把握好“规划前期研究阶段、规划编制审批阶段、规划实施阶段”三个环节。
冯局长强调,实施地区规划师制度是加强市、区业务交流,合力提升全市规划编制与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。要认真总结和评估,在实践中不断完善,同时,在下阶段要进一步扩展地区规划师工作面和充实地区规划师人才库。